绵教所(2008)10号
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
关于开展二○○八年中等职业学校
公开课教学活动的通知
各区市县教研室、中等职业学校:
为落实全国职教会议精神,发挥职教教研机构在教学研究、教学管理、教学指导、教育评价、师资培训和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实验等方面的作用,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研究工作,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,经请示市教育局领导同意,决定继续开展公开课教学活动,现就2008年我市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公开课教学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公开课教学活动的对象
具有教师资格的公、民办的中等职业学校(包括普通中专、职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成人中专、民办的中等职业学校)的在职教师。
二、公开课教学活动的内容
1、范围
德育、文化基础课和各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、实践教学课等的示范课、研究课、汇报课等。
2、课型
可以是讲授课、讨论课、阅读指导课、实验课、技能训练课、辅导课、复习课等课型。
三、公开课教学的要求
1、公开课的内容须是所学专业或与现任教专业的有关学科。
2、讲授公开课的教师任选一学时的内容。
3、讲授公开课的教师应按照教案的完整性、规范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的要求,认真撰写详案。(详见附表四)
4、讲授公开课的教师应从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结构、特别是多媒体课件的应用等方面认真准备好课堂教学。
四、公开课教学的组织程序
公开课教学活动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职教室组织,各区市县教研室及各公、民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配合开展工作。
1、讲授公开课的教师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(详见附表三),并由各学校教研组写出推荐意见。
2、在校内公开课基础上,由学校择优推荐。同时按程序报送学校组织公开课择优推荐的总结材料。如果未进行校内公开课选拔而采取内定等方式报送的人选一经查实,不予发证。
3、由各个学校向各县、市、区教研室报送需要讲授公开课教师的人数、所教专业及学科、内容、课型等,再由各区市县教研室向市教科所报送申报表(详见附表一)和教师的纸质的说课稿及教案各一式四份及电子文稿,说课稿及教案一律用16开纸4号字打印;只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区市县和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、普通中专校、可由学校以直接向市教科所报送,市教科所将与有关区、市、县教研室或学校协商,组织相关专家、教师听课、评课。
4、公开课教学活动时间由市教科所根据需要与可能,统一安排,分期分批进行,地点一般在授课教师本校(用本校学生)。
5、为进一步提高公开课的质量,促进教师专业成长,市教科所将对参加公开课教学的上课教师进行专题培训,培训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当年公开课评选活动;凡参加了公开课教学的上课教师,经市教科所审查后发给市级荣誉证书,不评等级,不收任何费用。
6、希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、中等职业学校将此项工作纳入2008年工作计划,并在3月15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