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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绵阳市2012年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12-02-20 17:02:21  点击数:77  作者:

 

各县市区教研室,各园区社发局,科学城教研室,市直属学校:
    为努力发挥艺体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方面的特殊作用,根据当前我市艺体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,结合新课程标准理念,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,更新教师教学思想,提高教学技艺水平,进一步提升艺体教师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的创新能力,促进学校艺体工作再上新台阶。经研究,决定举行绵阳市2012年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活动形式
    本次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,按统一教材或校本教材撰写教学设计,以一课时为展示单元。
活动分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,由各县市区、直属学校初选;第二阶段,我所对上报教学设计进行评选;第三阶段,进行现场说课展示。
    二、参展对象
    我市各中小学音、体、美教师。
    三、报送要求
    1、格式:教学设计文稿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,用A4纸打印,一式3份。并填写《绵阳市2012年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作者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1)。
    2、时间:各县市区、直属学校将初选后的教学设计(一式3份)收齐,按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分别填写《绵阳市2012年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加盖各县市区教研室(直属学校)印章。于2012年6月11日-15日统一集中上报市教科所特建室。联系人:体育与健康学科教研员邓树斌,手机:15181600019;音乐学科教研员裴菊安,手机:13808117219;美术学科教研员张晓蓉,手机:13981133685,逾期恕不接受补报。
    3、为确保评审公正公平,凡参加本次课堂教学展示的教学设计文稿上,不得出现设计者的单位和姓名。参评的教学设计不得抄袭,一经发现,取消参评资格,并予以通报批评。
    四、评奖办法
    1、聘请我市有关专家和中小学优秀教师组成评委会,对参赛教师进行评选。
    2、评审程序:市上将分小学、初中、高中于2012年7月中旬前,对各县市区、直属学校上报的教学设计进行评选。淘汰10%的教学设计;择优评选出30%的教学设计由设计者在10分钟现场展示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再从中评选出“绵阳市2012年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”一、二等奖;其余60%的教学设计将获得“绵阳市2012年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”参与证书。
    五、其他
    参加本次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者,须交培训资料费30元。请各县市区教研室和直属学校将费用统一收齐,交绵阳市教科所财务室。
    附件1:绵阳市2012年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作者诚信承诺书
    附件2:绵阳市2012年中小学音、体、美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推荐汇总表
 
绵教所(2012)7号.doc
文件类型: .doc f8134e503f2ba45c3659d0a714435a42.doc (55.00 KB)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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